1.加里宁——负责政治方面;
2.政治局特别指定和批准的一位有实际经验的同志——该同志要能真正把这项工作办理好,组织好。
要求加里宁和全体视察人员最迟三日后起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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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宁 载于1945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35卷 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44卷第372页 |
注释:
[207]列宁的这一建议于1922年1月28日由俄共(布)中央政治局通过。根据政治局的决定,米·伊·加里宁于2月7—18日和3月5—18日带领宣传列车“十月革命号”在乌克兰各地进行了视察。——397。
学习,学习,再学习!
—— 列宁 · 《宁肯少些,但要好些》· 1923|
列宁 载于1945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35卷 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44卷第372页 |